昆山市正仪中心幼儿园红十字会活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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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1.要认真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发展会员要严格按照统一

规范的审批手续进行。加强对红十字会务知识的宣传教育,扩大红十字精神在我园教职工,家长中的影响。

2.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的社会救助团体,在园内主要从事帮助贫困幼儿、志愿服务等活动。

3.对建立的社区服务点,定人、定服务内容、定时间进行服务活动。要坚持对园内外有困难的老师和孤老病残服务的制度。

4.积极开展自救护教、备灾救灾和保护生命等卫生健康教育救护训练活动,组建救护队伍。在园内开展提高自救护救和小伤小病的处理。

5.开辟红十字专栏、板报和专题广播,运用多种形式宣传人道主义宗旨和《红十字会法》开展丰富多彩的会务知识和保护生命健康知识教育。

6.每年围绕“五·八”世界红十字日组织规模较大、质量较高、形式新颖的红十字活动。

7.积极参加上级红十字会组织的、以培养志愿服务思想为宗旨的各种活动,增强园际间和会员间的友谊和交流,推动和促进我园红十字会工作的开展。

8.幼儿园在红十字活动时间上给予保证。对红十字举行的活动进行记录。严格考核,加强管理。

9.红十字会在举办活动时要佩带明显的红十字标志,包括会旗、会徽等。


2019年8月27日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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