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E政录-学前教育事业亟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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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3日

中国教育新闻网讯 “启动《学前教育法》立法”今年被郑重写在2017年教育部工作要点中,这将对老百姓入园难的问题有哪些实际影响?对于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有哪些重要影响?3月8日,在中国教育报刊举办的“两会E政录”直播访谈节目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庞丽娟,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政府研究院院长、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敬波回应了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

“孩子进不去幼儿园,或者进不去一个好幼儿园,家长就不能安心工作。一个孩子牵动着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心,更牵动着党中央、国务院的心。”庞丽娟说。

庞丽娟分析说,当前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特别是普惠的资源不足,学前教育发展区域不均衡,教师资源匮乏,专业素质与教育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适应国情、适应新形势新发展需要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和运行保障机制、办园体制、教师身份与待遇保障机制。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最根本、最上位的办法,是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法》,解决改革发展中深层次的关键性体制机制问题。”

两位专家一致认为,当前关涉到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大量地散落在其他的法律法规之中,缺乏一个专门的、高位的学前教育法。

王敬波说:“立法的手段是非常必要的,因为通过立法的方式能够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定位,重新回归它的公益性,在一定程度上明确政府要保证普惠性的责任。”

那么,学前教育立法重点应解决哪些问题?庞丽娟认为,学前教育立法重点在于:要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学前教育的性质、地位。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和相关政府部门的职责。明确建立和健全符合我国国情与形势和发展需要的我国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财政投入体制和保障机制。确立以公办园、公办性质园和普惠型民办园为主体并且共同发展的办园体制。明确学前教师的身份地位与各类园教师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学前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解决事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诸多问题难题,立法是根本之策。(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记者徐君)


2019年8月27日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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